《推进美丽朝阳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附件1
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主责单位
|
协办单位
|
一、主要目标
|
|||||
1
|
空气质量目标
|
全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全区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78%,重污染天数不超过3天。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城管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各街乡单月道路尘负荷排名力争不进入全市后30名,单条道路尘负荷不得连续3个月进入全市后30名。
|
年底前
|
各街乡
|
—
|
||
2
|
总量减排目标
|
全区完成“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减排目标任务。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二、以车(械)含绿量提升为重点,推动结构减排
|
|||||
3
|
大力推动新能源车推广应用
|
按照“十四五”规划目标和相关实施方案,发挥“两新”政策激励作用,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力度,落实全市新能源车年度推进计划,力争2025年注册登记汽车中新能源车上牌比例达到X%。
|
年底前
|
区商务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4
|
加快重点行业车新能源化
|
严格落实《北京市加快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促进更新轻型新能源货车方案(2024-2025年)》,加大力度淘汰国四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推进货车新能源化。
|
年底前
|
市交通委朝阳运输管理分局
|
—
|
严格实施《关于本市五环路内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的通告》,向新能源载货汽车提供通行便利。
|
年底前
|
市交通委朝阳运输管理分局
|
—
|
||
新增和更新的轻型商超配送车辆X%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
|
年底前
|
区商务局
|
—
|
||
新增和更新的快递轻型配送车辆X%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
|
年底前
|
东区邮政管理局
|
—
|
||
区属国有企业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车(应急抢险、扫雪铲冰车除外)。
|
年底前
|
区国资委
|
—
|
||
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应急抢险、扫雪铲冰车除外)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年底前轻型环卫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
区财政局
|
||
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个体车辆和社会保障车辆除外)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年底前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电动化。
|
年底前
|
市交通委朝阳运输管理分局
|
—
|
||
鼓励新增的包车客运车辆和更新的市内包车客运车辆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
|
年底前
|
市交通委朝阳运输管理分局
|
—
|
||
新增和更新的区属公园内摆渡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
区财政局
|
||
新开工工地优先使用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或国六B排放标准的建筑垃圾车辆。在三环路内的新开工工地(出土阶段除外),推动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建筑垃圾运输车。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
—
|
||
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部分不宜配备电动车的执法执勤用车除外)和区属企事业单位通勤用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
|
年底前
|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区财政局
|
区国资委
|
||
5
|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
|
落实北京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有关政策。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配合市级部门将机械新能源化要求纳入《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北京市沥青混合料搅拌站绿色生产技术指南》《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推动机械新能源化。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街乡
|
||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各街乡加快推动本行业、本辖区国二及以下(含编码登记为X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大力推动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升降平台等四类重点机械新能源化。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落实北京市《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地管理办法》,将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升降平台等机械新能源化要求纳入工地评定内容,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等施工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参照实施。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
强化密闭空间施工机械新能源化的要求,地下封闭区域工程、基坑气膜施工工地优先使用新能源机械。落实全市建设工程绿色技术规范或指导意见,工地内升降平台、叉车全面实现系能源化,2吨及以下装载机、6吨及以下挖掘机新能源化比率应逐年提升。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生态环境局
|
—
|
||
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法将使用未经信息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记入信用信息记录,并开展行业督导。
|
长期实施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
6
|
优化车(械)能源补给
|
落实《“十四五”时期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规划》和《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和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将停车位及充电设施电气化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鼓励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对外开放。年底前实现全区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核心区小于0.9公里,平原地区换电站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员会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区财政局
|
配合电力部门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施工工地电动机械用电增容报装工作,满足电动机械使用场景电力供给;对于现有场站内(如混凝土搅拌站、用车大户等)新增电动机械的用电增容需求,电力部门予以研究保障。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国网北京朝阳供电公司
|
|
||
7
|
严格在用车(械)管理
|
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在主要道路完成X辆次的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人工检查,严格查处驾驶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且未通过复检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结合辖区机械登记台账,聚焦国二及以下标准机械进行执法检测,同时加大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械的检查力度。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8
|
加强油气油品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生产、销售环节的车用油品、氮氧化物还原剂、车用油品清净剂等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实际使用环节柴油抽检。
|
年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商务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督促加油站和储油库在夏季错峰装卸油,引导加油站出台鼓励夜间加油的措施。
|
6-9月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9
|
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
落实北京市运输结构调整推进工作方案,推动铁路运输,提升矿建材料、钢材、商品车、能源等物资铁路运输比例。年底前,配合全市货物到发绿色运输(含铁路和新能源货车)比重力争达到X%。
|
年底前
|
区发展改革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
区商务局
|
配合北京市推动双桥等铁路货运场站转型升级。支持铁路货运场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物流服务经营活动。加强铁路干线运输与物流服务市场化对接,大力发展高效稳定的直达货运班列。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
—
|
||
推动混凝土搅拌站逐步提高矿建材料的绿色运输(包括铁路、纯电动、氢能源电池汽车)比例,鼓励搅拌站经营者使用纯电动或氢能源搅拌罐车运输混凝土。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相关街乡
|
||
三、以企业含绿量提升为主线,推动工程减排
|
|||||
10
|
推动企业“含绿量”提升
|
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绿色升级,以企业“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结合实际开展绿色挖潜,2025年绿色企业比率不低于X%。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年底前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
—
|
||
组织企业开展环保技改升级,实施重点行业“一厂一策”精细化治理。开展锅炉使用单位环保绩效分级管理,组织锅炉使用单位进行环保绩效评级和提级改造,力争年底前B级及以上锅炉使用单位达到X家。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财政局 区水务局
|
||
加强锅炉监督管理。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锅炉达标排放;探索直燃机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管理。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鼓励企业和项目开展绿色绩效评价。按照全市要求,推进重点区域加强汽车、电子、火电行业创绿先行先试,建立完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库。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
||
全面推行绿色制造,鼓励生物医药、电子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绿色诊断服务。年底前,配合全市完成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及一般制造业企业疏解退出提质任务。
|
年底前
|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
对标空气重污染应急环保绩效评级要求,各区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治理改造、管理升级等;年底前,市级以上产业园区内规模以上企业,提高A级(绩效引领)、B级企业占比达到X%。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委朝阳运输管理分局
|
—
|
||
11
|
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产品
|
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本行业使用含VOCs产品源头替代。建筑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道路交通标识等其他涂装作业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等涂料和水基、本体型等低VOCs含量胶粘剂;印刷行业全面推进低VOCs产品使用和替代,确保含VOCs原辅材料的VOCs含量满足北京市标准要求。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销售环节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含VOCs产品开展抽检,加大对防水、地坪、防腐、防火等涂料,及密封胶等胶粘剂产品的抽检力度,全年抽样检测量不低于20组。VOCs含量抽查结果向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通报,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时向社会公示。
|
年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
—
|
||
12
|
深化重点行业治理
|
围绕医药制造、印刷、半导体及电子等重点行业,对照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常态化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提升治理设施“三率”(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落实北京市《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汽修企业全环节监管,加快推进汽修行业创绿升级,绿色企业比率力争达到X%。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开展走航高值集群“削峰”行动。推广汽修企业精细化管理项目来广营治理经验,汽修集群为重点,按照《北京市汽修行业污染防治手册》《朝阳区汽车维修行业VOCs监管工作指南》,组织企业围绕机修、打磨、调漆、喷烤漆、治污设施、危废等6类典型问题,进行规范提升,鼓励改造升级。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街乡
|
||
配合北京市推进《北京市沥青混合料搅拌站绿色生产技术指南》升级为地方标准,结合新一轮绿色评级工作,组织开展一轮治理提升。开展沥青路面材料全生命周期减污降技术研究与应用。在项目设计、审核、施工等环节推广使用温拌沥青,推动新建区属公路和城市道路基本应用温拌沥青,道路养护项目逐步提升温拌沥青使用比例。推进沥青混合料绿色运输,沥青混合料密闭式新能源车运输比例不低于X%。
|
年底前
|
区交通委
|
—
|
||
巩固2024年接诉即办“每月一题”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成效,继续推行重点点位包案机制,组织开展治理提升。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街乡协同做好餐饮油烟源头防控,继续组织开展深度治理。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
各街乡
|
||
13
|
重点产业园区绿色升级
|
加强重点产业园区VOCs精准溯源和精细化管控,重点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治理,推动VOCs高值点位得到有效整治。
|
年底前
|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
—
|
14
|
推进清洁燃料替代
|
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督促华能燃煤机组保持冷备,落实非应急、非必要不启动。推动研究区域性储备用煤联储联供机制。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
|
持续巩固基本“无煤化”成果。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
四、以城市精细治理为抓手,推动管理减排
|
|||||
15
|
落实扬尘管控责任
|
落实管理减排职责,持续提升绿牌工地比率。督促工地(场站)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及“门前三包”,强化渣土车辆管控,做到“进门查证、出门查车”,杜绝车辆违规、带泥上路行驶,强化工地(场站)出口100米范围内巡查和清扫保洁。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开展平原地区道路尘负荷监测。定期推送各街乡降尘量、PM2.5,TSP浓度、道路尘负荷,各行业工地(场站)出入口道路尘负荷等情况,督促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及“门前三包”。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乡
|
||
以3-5月为重点开展扬尘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围绕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外来沙尘等,加强“四尘”共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乡
|
||
各街乡、各部门加大降尘管控力度,实现扬尘百日攻坚期间各街乡道路、各行业工地(场站)出入口道路尘负荷持续下降。
|
长期实施
|
各街乡
|
—
|
||
以一级严控区街道为重点,各街乡按照《朝阳区街乡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化工作方案》,突出抓好国控站站点周边施工扬尘管控,重点做好工地出入口、工地内部渣土苫盖、渣土转运、切割打磨、电焊等工序管控,加强线性工程管控,做好运输车辆冲洗,避免车辆带泥上路。
|
长期实施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各街乡
|
||
|
|
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更新施工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台账,并与城管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共享。督导行业所属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重点做好苫盖、围挡、湿化、车轮冲洗等措施,确保“扬尘不出院、路面不见土、周边不起尘”。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各街乡
|
|
|
研究推进全区X家混凝土搅拌站、X家沥青搅拌站迁建工作,持续实现降低本地污染排放强度。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16
|
强化施工扬尘管控
|
进一步推动施工工地创绿创优。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地管理办法和绿色施工技术规范或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扬尘管控要求。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
推广基坑气膜等先进技术,原则上符合基坑气膜使用标准的新建工程,推荐使用基坑气膜。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
优化完善施工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交通管理等系统平台功能,实现智能化全流程监管,并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共享。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各街乡
|
||
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建筑垃圾生产加工设备鼓励实现厂房密闭或结构式密闭,建筑垃圾及再生材料堆体区鼓励采用厂房或基坑气膜等方式实现全密闭。
按照市城市管理部门公布的高风险运输企业名单,住建、交通、园林、水务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协商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少使用、不使用或主动更换违法行为较多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
开展洗轮机规范使用专项行动。按照全市洗轮机设置规范,督促各类施工企业落实绿色施工各项要求,做好工地(场站)洗轮机规范安装工作,并组织实施,把好扬尘“出口”,进一步强化洗轮设施专项检查,拒绝带泥上路行驶。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
发挥施工扬尘联合督导组效能。加强条块联动,做好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发挥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执法局组成的施工扬尘管控联动统筹调度职能,属地配合联动,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巡查检查实效,夯实施工扬尘管控责任。
|
长期实施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各街乡
|
||
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扬尘执法工作的指导,提升属地扬尘执法效能,做好各类扬尘执法数据的汇总、分析,并及时向同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各街乡执法检查情况。完善问题移送反馈机制,及时对部门移送的问题查出结果进行闭环反馈。
|
长期实施
|
区城管执法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17
|
严格道路扬尘监管
|
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到X%。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不断降低道路尘土残存量。提高城市道路遗撒快速发现、快速处置能力建设。加强遗撒溯源,实现从发现遗撒问题到追溯工地源头全链条管理,遗撒线索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查处。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
各街乡
|
||
持续开展道路“消劣”专项行动。各街乡及时整改提升,实现差等级道路动态消除。
|
年底前
|
各街乡
|
区城管委
|
||
18
|
优化裸地扬尘监管
|
深入推进“揭网见绿”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分类揭网、多元见绿。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
各街乡
|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现裸地动态整治。
|
年底前
|
各街乡
|
区园林绿化局
|
||
强化街乡裸地治理主体责任。街乡作为裸地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本辖区各类裸地台账,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按照“黄土不漏天”、“刮风不起尘”的要求,“标本兼治、动态清零”的原则,采取绿化、生物覆盖、有效苫盖、硬化等措施开展裸地治理。
|
长期实施
|
各街乡
|
-
|
||
19
|
加强面源污染管控
|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城市管理部门严格秸秆露天焚烧监管。
|
长期实施
|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委
|
—
|
严格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朝政发〔2021〕4号)等关于强化禁止、限制烟花爆竹禁限放等规定。
|
长期实施
|
公安朝阳分局
|
—
|
||
持续做好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备案管理,加强对未备案及使用淘汰物质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20
|
提升生态环境类接诉即办工作成效和能力
|
加强生态环境类诉求办理工作,加强接诉即办数据归集和深度分析,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作用,强化源头预防。结合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深化生态环境接诉即办“管家”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行业统筹,重点解决市民反映的油烟、噪声等共性问题,进一步提升诉求办理解决率和满意率。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
|
五、开展“含绿量”提升区级示范,推动创新引领
|
|||||
21
|
机动车(械)“含绿量”提升示范项目
|
鼓励重点企业等用车单位通过与运输企业(个人)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实现绿色运输。
|
年底前
|
市交通委朝阳运输管理分局
|
—
|
因地制宜加快推动轻型商超配送车辆更新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
|
年底前
|
区商务局
|
市交通委朝阳运输管理分局
|
||
政府投资类项目以及国有企业自有资金项目,研究提出招标人应将施工过程中新能源机械使用情况作为加分项。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国资委
|
—
|
||
选择混凝土搅拌站,开展新能源机械应用示范。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生态环境局
|
—
|
||
22
|
企业“含绿量”提升示范项目
|
组织重点企业开展绿色绩效评价,推动创绿先行先试。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乡
|
继续开展餐饮选址引导,制定、公开选址引导清单,街乡等相关方加强清单应用,市场监管部门提示餐饮单位关注清单内容。2025年餐饮治理提升家数不低于X家。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乡
|
||
全面实施汽修行业综合整治提升。
|
年底前
|
市交通委朝阳运输管理分局
|
—
|
||
23
|
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
推进燃气壁挂炉供热绿色转型。结合城市更新进度,推动具备条件的燃气壁挂炉供热住宅小区试点开展电气化替代。全区试点推进1至2个小区。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结合资源禀赋、实施条件,带动一批锅炉使用单位通过新能源利用、深度低氮改造等工程措施开展提级改造,全区共完成X蒸吨以上。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城管委
|
||
24
|
城市精细化治理示范项目
|
本行政区内的建设工程,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施工中倡导使用气膜技术。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区水务局
|
—
|
加大夜间施工证明服务指导力度。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绿色施工考核评价办法要求,组织夜间施工扰民投诉考核。加大违法夜间施工查处力度。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
六、加强大气环境治理保障支撑
|
|||||
25
|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
区域协同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强化协调沟通、信息共享、联动执法等机制,共同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秋冬季执法,开展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
|
污染应对期间,各成员单位组织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执法。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
||
夯实空气重污染应急基础,动态更新涉气企业全清单、应急减排清单。组织企业落实绩效评级办法,推动企业绿色化水平持续提升。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
||
区生态环境局发挥技术优势,开展排名靠后街乡帮扶工作,协助属地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道路清扫、各类扬尘管控,子站周边小环境治理等工作,努力改善监测数据,提升全市排名。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财政局
|
||
开展“一微克示范街区”创建。各街乡按照《朝阳区街乡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施工、道路、裸地、堆场扬尘管控,印刷、搅拌站、汽修、餐饮等工业企业运行管理要求,以及示范区精细化管理九项工作标准,充分发挥清单化、标准化工作实效,通过开展“一微克示范街区”创建,进一步提升街乡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水平。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各街乡
|
||
26
|
加强科技标准支撑
|
配合北京市开展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超大城市大气污染精准防治与智慧决策支撑研究与示范”研究。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加强科技执法。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工地视频监控、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优势,全面做好非现场监管。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园林绿化局
|
||
依托“朝阳生态大脑”平台,整合各类涉气污染源在线监测和监控数据,做好数据分析应用,加强“三监联动”,将高值问题线索、高值区域及问题点位及时派发、处置、反馈,实现精准溯源闭环治理;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实现指挥、调度、应对功能;推动重点扬尘问题、汽修行业不规范行为实现AI自动识别,提高执法效能。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27
|
加强污染过程应对能力
|
持续开展污染过程应对工作。当发生污染过程且未达到启动重污染预警条件时,挖掘“协商减排”潜力,以应急减排清单为重点开展协商减排,最大程度降低本地污染贡献。
|
长期实施
|
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
-
|
健全污染过程“临界天”内部应对机制。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执法局联合亚运村街道、麦子店街道、小关街道、三里屯街道、农业展览馆、奥体中心等重点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提前应对、精准错峰等工作机制,争取更多的优良天。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街道
|
||
28
|
强化监测能力建设
|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基础站监测能力,大力推进特色站监测能力建设。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全面推进用电在线监控技术应用,加强对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的分析诊断。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健全智能化大气监测网络,更新监测基础设施,完善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强化PM2.5、TSP监测站网管理,更新升级空气质量“天、空、地”三维立体监测网络。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
29
|
发挥经济政策激励引导作用
|
在建筑、交通、新能源、技术创新等重点领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信贷、债券、保险等绿色金融支持。绿色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经济政策激励的重要参考。
|
年底前
|
区委金融办
|
区生态环境局
|
加强市级资金统筹,按照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向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好、污染防治任务重的街乡予以倾斜。
|
年底前
|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
—
|
||
30
|
强化督导和监管执法
|
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调度,聚焦空气质量和含绿量提升,强化排名、通报、帮扶等机制,压紧压实各街乡、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重点审核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要求等内容是否按规定记在;对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质量、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开展常态化审核,审核总数分别不少于持证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全区2024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按时提交率达到X%以上;按时完成火电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与生态环境统计衔接融合工作。督促排污单位已发披露环境信息。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季节特点,以VOCs和NOx为重点,加强对涉气固定源的执法检查。组织全区“点穴式”执法工作,以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区域为重点,帮扶属地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非现场执法检查和科技执法手段应用,年底前非现场检查量占比超过X%。针对采暖季锅炉、柴油车(械)等重点领域可以开展专项执法。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城管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附件2
碧水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主责单位
|
协办单位
|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
||||||
1
|
目标任务
|
巩固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地表水国考、市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力争国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无劣Ⅴ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
|
二、水资源保护
|
||||||
2
|
加强饮用水保护
|
结合饮用水供水工程和水源地布局调整,动态更新全区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井、取水量及供水人口等数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共享。加强饮用水供水厂站水源水和出厂水水质检测;对水质不达标的饮用水水源,采取水源置换、集中供水、深度处理等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农村水源保护巡查,确保水源井周边30米范围内无污水、无垃圾、无渗厕、无养殖场等污染源。
|
长期实施
|
区水务局
|
——
|
|
结合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及区域规划,统筹实施辖区集中式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和分散式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推进完善全覆盖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体系。2025年底前完成名录内所有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和分散式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乡
|
|||
开展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调查评估,按国家要求完成系统填报,年底前提交评估报告,实现水源地“一源一档”动态管理。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乡
|
|||
开展水源地专项执法和日常监管,加强“三监联动”,动态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影响水源安全的排污口、垃圾堆放等环境问题。对新划定、调整或受水毁影响的水源保护区(水源井)完善封闭隔离设施和标志标识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
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评价,定期公开乡镇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推进村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3
|
加强地下水保护
|
落实辖区地下水水质保持方案,确保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对辖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控点开展丰、枯水期监测。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务局
|
|
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落实《北京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各项任务。
|
长期实施
|
区水务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
落实地下水污染风险源分类分级管控要求,完成地下水风险源信息调查。持续关注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变化状况。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乡
|
|||
4
|
节水型社会建设
|
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区生产生活用水总量和万元GDP用水量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各街乡
|
|
健全供水管网漏损管控体系,推进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旧更新改造工程。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各街乡
|
|||
三、水环境治理
|
||||||
5
|
强化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
实施并完成《北京市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根据市局要求,完成相关任务,实现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
加快推进酒仙桥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建设。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
|
|||
补齐农村地区水环境治理短板,因地制宜采取工程和生态措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管网+厂站”模式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
|||
组织开展现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评估,持续更新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对运行不正常的设施随发现随督促整改。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
6
|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
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通过排污许可管理、重点排污单位管理等措施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推动工业园区产生的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并达标排放,强化重点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控。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7
|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
|
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登记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动态更新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登记、排查整治、日常监督检查等信息管理。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务局
|
|
加强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每季度对入河排污口开展监督抽查检查,并确保每年度常态有水排污口现场检查、监测全覆盖。巩固排查整治成效,确保入河排污口溯源率、整治率达到100%,违规排污口动态清零。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务局
|
|||
8
|
巩固水体整治成效
|
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统筹作用,加强汛期面源污染治理、污水直排混排入河监管、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管护、农村小微水体管护等巡查力度。
|
长期实施
|
区水务局
|
各街乡
|
——
|
加强地表水体巡查监测,对发现的黑臭、劣Ⅴ类等问题,及时开展整改,确保动态清零。
|
长期实施
|
区水务局
|
各街乡
|
——
|
||
第二、三季度每月开展黑臭水体水质监测。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9
|
深化流域生态补偿
|
实施《北京市水生态区域补偿暂行办法》及《北京市水生态区域补偿金核算细则(试行)》,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
|
|
10
|
强化跨部门、跨区域监管执法
|
巩固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水环境问题为导向,开展流域“点穴”执法,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
严厉打击向城市雨水管道排污及倾倒垃圾、向河道倾倒及填埋垃圾等违法行为,切实降低初期雨水污染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
长期实施
|
区城管执法局
|
各街乡
|
|||
11
|
落实监督指导
|
持续完善水生态环境领域“三监联动”。聚焦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河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汛期面源污染等重点区域和问题,加强指导帮扶,推动问题整改。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务局
|
|
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
||||||
12
|
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
结合国家关于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北京市相关要求,编制辖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启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研究编制辖区重点河流、湖库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一河一策”措施方案。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13
|
保障重点河流生态流量
|
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配置,加强河湖生态用水保障,鼓励再生水用于河湖生态补水。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
|
|
14
|
提升水生态系统健康
|
持续推进温榆河河段(朝阳段)生态修复,基本完成温榆河公园二期(朝阳段)主体工程建设。(除受新国展联络线影响区域外)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
加强水土保护和清洁小流域建设。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
|
|||
15
|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
|
按照北京市《河流和水库水生态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开展水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价。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五、汛期污染防治
|
||||||
16
|
加强排查和分析研判
|
加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聚焦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精准识别影响汛期水质和饮用水安全的主要污染源和各类水环境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推动突出问题整改。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乡
|
——
|
加强汛期分析研判与应急处置,对湖泊蓝藻水华、汛期污染强度高值水体和存在风险隐患的饮用水水源及时预警,开展溯源排查,查清问题症结及原因,制定实施综合整治方案;对水质出现异常波动的,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园林绿化局
各街乡
|
——
|
||
17
|
提高溢流污染控制水平
|
组织开展雨污混接错接巡查整治,按照溢流口、跨越口在场次降雨小于33毫米时污水不入河的标准,推进清河、坝河、凉水河、通惠河四大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体系建设。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
|
|
加强厂网联合调度,降雨前提前加大抽升处理,降低管网液位,减少溢流污染。高碑店、小红门、定福庄等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强汛期联动联调,最大程度减少片区污水溢流排河。
|
9月底前
|
区水务局
|
——
|
|||
18
|
持续开展“清管行动”
|
汛期前对雨水管涵、雨污合流管涵、雨水口(雨箅子)等进行全面清掏并加大巡查、清理力度。
|
9月底前
|
区水务局
|
——
|
|
19
|
强化监督管理
|
强化汛期河湖水环境精细化管理,雨前对马路边沟、无水支流沟渠等开展垃圾杂物清理,重点在朝阳区通惠河和坝河片区开展工作。雨后对国市考断面所在重点水体及时清理垃圾、漂浮物。开展雨后入河排口排污检查,严厉打击污水直排、借雨偷排行为。
|
长期实施
|
区水务局
|
——
|
附件3
净土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协办单位
|
||||||
一、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
|||||||||||
1
|
目标任务
|
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或者达到95%以上且当年依法处罚、整改到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达到100%。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区应急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二、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
2
|
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现状调查
|
全面管控优先监管地块。开展关停退出工业企业原址用地筛查,筛选可能存在较高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列入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并更新清单。
按照生态环境部新技术指南对新增优先监管地块开展、完善重点监测;根据重点监测评估结果,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落实制度控制、工程控制等措施,并通过环境监测监控污染扩散和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相关街乡
|
——
|
||||||
持续推进土壤环境现状数据汇集。基本建立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土壤环境现状调查成果台账。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乡
|
||||||||
3
|
加强工业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
强化相关行业企业管理。开展已关闭加油站土壤污染风险摸底排查,逐步消除风险隐患。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
区应急局
|
||||||
强化重点单位环境管理。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应纳尽纳。督促土壤重点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标准规范落实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要求。完善重点场所和设施设备清单,全面查清隐患并落实整改,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以优化提升监测方案为重点,提升自行监测工作质量。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
按照生态环境部新技术指南,编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对土壤重点单位周边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预防园区土壤环境污染。督促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完善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结果评价及风险防控。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委
|
||||||||
4
|
科学管控建设用地风险
|
削减受污染建设用地面积。科学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加快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风险管控、修复及效果评估,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监督管理,开展污染地块专项检查。督促重点地块尽快实施风险管控或修复。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街乡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加快处置转运污染土壤。加强修复地块监督管理,涉及转运污染土壤的,督促按承诺时限和措施完成转运污染土壤处置、效果评估及备案。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相关街乡
|
——
|
||||||||
加强修复过程监督管理。针对开挖深度较大的修复项目,加强土壤污染治理监督检查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相关街乡
|
——
|
||||||||
规范地块后期管理措施。督促地块使用权人,按计划开展制度控制、长期监测,定期报告。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
5
|
完善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监管机制
|
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加强联动,落实“先调查、先治理、再供地(出让、划拨、协议出让)”的原则,保障“净地”出让。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相关街乡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三、有效保障农用地安全利用
|
|||||||||||
6
|
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
更新农用地类别。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等,完成一轮耕地、园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调整,更新清单,并继续实施耕地、园地分类管理。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
||||||
防控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完成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含电镀工序企业排查,防止污染农用地。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
||||||||
7
|
促进农用地土壤质量提升
|
完成市级部门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升改造任务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推广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抗旱技术。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区水务局
|
——
|
||||||
8
|
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
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扎实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深化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继续抓好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推广。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
——
|
||||||
治理园林绿化面源污染。分类分区分级推进园林绿化农药减量。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
——
|
||||||||
循环利用农林种植生产废弃物。推进农作物秸秆循环利用。推进园林绿化有机废弃物生态循环利用。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
9
|
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
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落实《北京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坚持 “查、治、管”一体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排查梳理农村黑臭水体,建立统一清单。推进河湖水系范围内、外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建立闭环工作机制,组织排查问题线索,动态更新监管清单,制定治理方案,分级分类开展治理及成效自评,实施挂账销号,强化长效管护,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严防返黑返臭。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相关街乡
|
区城管委
|
||||||
10
|
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
|
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形成区级成果。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统计局
|
||||||
四、持续完善未利用地保护管理
|
|||||||||||
11
|
防控未利用地土壤污染
|
加强未利用地保护。更新未利用地地块管理台账,定期开展巡查,推进未利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巡查检查、监测等发现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并控制开发利用。未利用地被污染的,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清除污染、实施修复。
|
年底前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
区水务局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
||||||
五、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
|||||||||||
12
|
完善管理体系
|
共享土壤污染防治信息。涉及用途变更为住宅或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重点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转让的,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共享相关信息。
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壤环境管理等多源数据共享,形成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一张图”。
|
年底前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
——
|
||||||
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
|
|||||||||||
13
|
提升危险废物收运处置能力
|
完善“小箱进大箱”等工作机制,建立医疗废物月汇总机制,健全小微医疗机构医废收运体系。鼓励依托工业园区等危废暂存设施,开展服务小微产废单位的工业危废收集转运试点。
|
年底前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公安朝阳分局
|
||||||
14
|
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
稳步开展朝阳区“无废城市”建设。严格控制危险废物填埋量,各生活垃圾焚烧企业飞灰填埋量零增长。结合实际,开展“无废园区”“无废校园”“无废街乡”等“无废细胞”建设。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委
|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
||||||
15
|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
完成2025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
|
3月底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开展抗菌药物及细菌耐药监测;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药类抗菌药物。
监督管理兽用抗菌药,抽查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研究养殖物抗技术体系集成与示范推广。
综合治理兽用抗菌药,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兽药残留超标。
|
年底前
|
区卫生健康委
区农业农村局
|
——
|
||||||||
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开展禁限用农药非法添加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
持续推进涉优先控制化学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开展涉优先控制化学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以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执法检查。探索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跨部门联合检查。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农业农村局
|
——
|
||||||||
加强产品新污染物含量抽检。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要求,随机抽检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质量,依法处理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
年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
——
|
附件4
应对气候变化2025年行动计划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主责单位
|
协办单位
|
一、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
|
|||||
1
|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
|
全区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达到北京市要求,碳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X%以上,完成“十四五”碳排放强度和总量控制目标。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
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管理体系
|
|||||
2
|
强化碳排放双控制度
|
深化落实“1+N”碳达峰碳中和制度及各项方案,开展碳排放控制目标和双控制度体系研究。
|
年底前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
——
|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碳排放水平。将碳排放管控要求纳入现行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推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落实节能降碳管理要求。
推动重点碳排放单位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鼓励设立碳排放管理岗位,强化管理责任、完善报告制度、鼓励主动披露碳排放信息。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
——
|
|||
3
|
完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
做好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工作,组织本区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发电、钢铁、水泥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按国家要求完成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配额清缴等工作。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有关部门
|
组织开展本区碳年度排放权交易工作,根据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完成碳排放配额发放和清缴。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4
|
强化低碳试点示范
|
组织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及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示范建设,加强项目征集和组织实施,组织动员辖区重点碳排放单位申报相关试点项目,创建一批低碳领跑者、气候友好型示范区域,鼓励重点园区和区域探索协同治理创新模式。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
持续开展先进低碳技术项目试点示范。加大储能、绿电、新材料、氢能、碳捕集及利用、非二氧化碳治理等低碳技术开发研究创新。
|
年底前
|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委
|
——
|
||
在企业、园区、村(社区)、交通、建筑等行业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建设。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委社会工作部
区住房建设委
|
——
|
||
三、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重点领域建设工作
|
|||||
(一)能源领域
|
|||||
5
|
推进能源低碳化发展,提升能源领域协同效应
|
大力开展能源节约和能效提升,万元GDP能耗下降达到国家要求。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业用煤,适度降低本地燃气发电比例,天然气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
年底前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委
区农业农村局
|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
落实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方案,新增能源消费优先由可再生能源提供,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X%以上。
|
年底前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委
|
——
|
||
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持续提升本地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进一步提高绿色电力应用规模,推动绿电市场化购入量持续增加。
|
年底前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委
|
——
|
||
加强京津冀区域绿电能源合作和能源结构转型,加快推进区域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推动外受电通道和环北京特高压环网建设,增强京津冀域外绿电进京输送能力。按照市级要求,联合开发可再生资源,拓宽绿氢进京通道,加快推动区域能源低碳转型。
|
年底前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委
|
——
|
||
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效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达到国家要求。开展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优化本区存量数据中心。
|
年底前
|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区发展改革委
|
——
|
||
6
|
创建绿色低碳智能供热体系
|
落实《北京市供热系统低碳绿色转型方案》。全区范围内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新建建筑及新建供热项目优先采用新能源供热或采用新能源耦合常规能源供热。新建建筑耦合供热系统中,新能源供热装机占比原则上不低于X%;全区城镇地区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碳排放比“十三五”末分别降低X%左右和X%以上。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区发展改革委
|
——
|
统筹实施供热智能化控制、供热资源整合,建立供热系统感知体系,有序推进管道天然气锅炉房绿色改造和整合并网。推进既有散小热源整合联网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替代。新能源供热占比达到市级要求。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区发展改革委
|
——
|
||
加大再生水(污水)源热泵、地源热泵和余热回收等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
鼓励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再生水(污水)厂周边地区,优先采用再生水(污水)热泵系统供暖。
发挥华能电厂烟气余热利用项目示范效应,支持具备条件的燃气热电厂、燃气调峰热源厂、燃气锅炉房等加装烟气余热热泵回收装置。推动高安屯循环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厂热电联供和余热利用供热示范,替代周边锅炉房。
推进数据中心余热利用,余热供热面积达到市级要求。探索数据中心余热跨规划厂界对外供热机制。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水务局
朝阳环境集团
|
——
|
||
按照全市统一要去,开展既有建筑智能化供热改造工作,创建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推动锅炉使用单位安装能源在线监控装置。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区发展改革委
|
——
|
||
既有建筑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达到市级要求,创建一批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推动锅炉使用单位安装能源在线监控装置。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区发展改革委
|
——
|
||
(二)建筑领域
|
|||||
7
|
推进建筑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
|
落实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广泛开展宣传解读和培训,推进建筑重点领域减排措施落实,配合市级部门完善建筑领域碳排放计量核算标准,推动建筑领域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区城管委
|
落实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T 687-2024),开展标准宣贯。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力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
|
年底前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
累计推广超低能耗建筑X万平方米,累计完成X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XX%。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
——
|
||
(三)交通领域
|
|||||
8
|
加强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
扎实推进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绿色出行比例力争达到X%左右。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
——
|
大力推进机动车“油换电”、充换电设施建设,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程度提升。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提升。汽柴油消费量较峰值下降X%以上。
|
年底前
|
区发展改革委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区城管委
|
——
|
||
(四)消费领域
|
|||||
9
|
塑造亮点,发挥绿色商家示范作用
|
选取试点超市,在醒目区域摆放绿色低碳商品,并提供打折服务和额外赠送商场消费积分,在重点商圈推进积分打折活动,不断拓展消费兑换商品品类,鼓励消费者绿色低碳消费。
|
按时序进行
|
区商务局
区文旅局
区国资委
|
|
在知名商圈,支持相关零售业扩大绿色产品供给,设置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鼓励商超、酒店、餐饮、文化旅游等服务业行业积极开发低碳技术工艺和管理方法,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化特色的绿色服务品牌。到2026年底,X%以上大型商场(超市)达到绿色商场(超市)创建水平。
|
按时序进行
|
区商务局
|
|
||
(五)循环经济产业领域
|
|||||
10
|
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提升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市级要求。加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开展产业园区低碳改造升级,进一步加大资源梯级利用和系统优化。
|
年底前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委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朝阳环境集团
|
——
|
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
|
|||||
11
|
控制农业和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
大力发展低碳循环农业,加大老旧设施改造力度,提升设施性能,。提升低耗高效农业设施比例。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
——
|
落实甲烷排放控制方案,严格控制污水处理、废弃物、农业、能源等领域甲烷排放,促进甲烷资源化利用。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委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
——
|
||
12
|
提升生态系统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全区森林蓄积量达到市级要求,森林覆盖率持续提升。
鼓励并利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构建生态廊道和城镇建设相互交融的空间格局。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
——
|
五、加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建设
|
|||||
13
|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统筹
|
传播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理念。联合开展城市适应气候变化主题宣传活动,如气候变化科普展、主题讲座等;在区内主要媒体平台发布相关内容。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城市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市级风险评估成果,绘制朝阳区气候变化风险地图,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卫生健康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应急局
区气象局
区水务局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区城管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园林绿化局
|
14
|
加强海绵城市建设
|
全区范围推广开展“海绵校园”“海绵公园”“海绵道路”等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全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
|
15
|
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
完善气候变化观测组网。建立与区应急局、水务局、城管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共享。
强化预报员队伍建设。组织针对短时临近气象预报的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升预报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强化预报员预报水平和服务能力。
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做好极端天气事件等突发事件应对。 与区应急局、水务局、城管委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的协同合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联合会商等工作流程。开展联合应急演练,提高各部门在突发事件中的协同作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效率。
|
年底前
|
区气象局
|
——
|
六、强化综合保障和能力建设
|
|||||
16
|
提升统计核算能力和数据质量管理
|
开展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定期统计核算能源运行碳排放情况,夯实碳排放核算数据基础,开展全区碳排放形势分析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统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委
|
——
|
||
17
|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财政及经济政策支持
|
统筹做好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资金保障,鼓励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和项目建设,逐步削减对燃气供暖等化石能源消费的政策补贴,加强对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以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低碳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
年底前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
--
|
大力推进气候投融资等绿色金融政策,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流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加大对应对气候变化和双碳领域的科技支撑。
|
|||||
18
|
加强宣传引导教育
|
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2025年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生态日等宣传活动。推广高效低碳绿色产品,利用碳普惠等形式,引导市民积极参与低碳出行与垃圾分类等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委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
|
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碳市场等相关教育培训,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高校和企业人员、社会公众应对气候变化知识的培训力度,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人才培养,提升推动低碳发展本领。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19
|
开展交流合作
|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开展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和应对气候变化论坛。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
--
|
附件5
生态保护2025年行动计划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主责单位
|
协办单位
|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目标
|
||||||
1
|
目标任务
|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力争稳中向好。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乡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
|
二、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
||||||
2
|
深入落实规划
|
全面落实《北京市朝阳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3-2035年)》,推动各项工程实施。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
——
|
3
|
强化工作机制
|
探索建立朝阳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工作机制。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
——
|
4
|
加强监测评估
|
选取典型区域,开展鸟类、哺乳动物等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观测。与市级部门共享监测成果。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
|
选取公园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系统监测平台,对城市公园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开展长期监测。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园林绿化局
|
|||
5
|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先行示范公园建设
|
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先行示范公园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本杰士堆、人工鸟巢,营造适宜野生动物生存的栖息环境。开展科普讲解、观鸟等自然体验活动,探索生物多样性文创产品设计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体验中心建设。
|
持续推进
|
区文旅集团
|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
|
6
|
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
按照北京市关于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要求,重点做好农业领域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与综合治理。配合北京市积极开展京津冀协同防控有害生物。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
|
7
|
保护重点生物遗传资源
|
按照北京市相关工作要求,加强重点农作物、畜禽、水产等种质资源保护。配合北京市积极推进京津冀林木良种备案互认工作。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
相关街乡
|
|
8
|
加强执法检查
|
依法查处破坏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侵占和破坏林木种质资源等违法行为。对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进行监督检查。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
公安朝阳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乡
|
|
依法查处破坏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侵占和破坏农作物种质资源以及擅自引进、释放、丢弃外来物种等违法行为。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进行监督检查。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园林绿化局
公安朝阳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乡
|
|||
三、维护生态空间格局稳定性
|
||||||
9
|
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监督管理
|
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开展日常管理和例行巡查。
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内临时用地审批,加强对临时用地超期、超范围使用的查处。
开展人类活动问题的监测、核查、整改,严格查处不符合空间管控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
年底前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
孙河地区
金盏地区
|
——
|
10
|
加强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监督
|
加大对矿产等自然资源私挖盗采活动的打击力度,严格查处非法开采违法行为。落实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年底前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
相关街乡
|
区生态环境局
|
11
|
统筹推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
|
推进园林绿化“增绿提质”,提升全区森林覆盖率。
推进城市公园自然带营建工作。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
各街乡
|
——
|
在满足防洪排涝安全的前提下,对具备条件的硬质化河湖岸线进行自然化改造和生态修复,恢复自然岸线,并加强河湖现状自然岸线保护,不断提升水质和水岸线生态品质。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相关街乡
|
——
|
||
配合北京市推动建设温榆河高品质森林湿地公园;营建森林湿地复合系统。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水务局
温榆河公园
|
相关街乡
|
区文旅集团
|
||
有效提升城市绿视率。以公共建筑为重点推广实施屋顶绿化,推进建筑物墙面、围栏、围墙垂直绿化,优化乔灌草立体结构,打造朝阳区靓丽“顶部风景”,塑造“花园轮廓”;不断丰富道路两侧植物层次、强化种植空间的贯通连续。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乡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
||
12
|
加强生态监测
|
开展朝阳区重点流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务局
|
|
四、促进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
|
||||||
13
|
推进花园城市建设
|
全力建好花园城市示范区。推进城市次干路、支路“一路一花一叶”特色建设,打造彩化示范路。 推动“一园一花一品”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重点公园的功能品质。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管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区发展改革委
|
相关街乡
温榆河公园
|
区文旅集团
|
整体推进朝阳区既有生态空间资源的联通融合。加强朝阳绿道建设,进一步提高现有绿道舒适性、连通性和便利性,坚持落实全区公园边界围栏宜开全开,进一步拓展融合城园功能。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
相关街乡
|
——
|
||
14
|
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应用
|
配合北京市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客观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
|
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对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移交的生态用地变化线索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处置,提升生态保护精细化水平。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
各街乡
|
||
15
|
开展GEP-R核算和应用
|
以(GEP-R)不降低为底线,在北京市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稳步推进GEP-R核算结果横向交换补偿工作,实现保护同责,发展共享。
|
年底前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
|
全面落实《北京市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GEP-R)核算方案》配合北京市做好区级年度(GEP-R)核算工作。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
|||
16
|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部署,组织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培育“两山”转化的示范样板。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乡
|
——
|
全面落实《北京市朝阳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305年)》各项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努力提升朝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水平。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
|||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要求,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后评估,结合市级的评估意见,组织进行问题分析、对策研究、典型发掘和总结提升,全面巩固朝阳区生态文明创建成果。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
附件6
静音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主责单位
|
协办单位
|
|
一、主要目标
|
|||||||
1
|
加强国控站点区域声环境管理
|
2025年国控站点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平均值满足国家要求。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六里屯街道
东坝地区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公安朝阳分局
|
|
二、任务指标
|
|||||||
2
|
城市精细化治理示范项目
|
组织实施重点施工噪声治理。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各街乡
|
区城管执法局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
——
|
|
组织实施交通噪声治理。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各街乡
|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公安朝阳分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组织实施商业固定设备噪声治理。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乡
|
——
|
||||
组织实施公共场所文体娱乐活动噪声治理。
|
年底前
|
各街乡
|
公安朝阳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园林绿化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精神文明办
区体育局
|
|||
三、工作措施
|
|||||||
3
|
完成全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
|
借鉴试点划定的经验,发布《北京市朝阳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方案(试行)》,完成全区噪声敏感区划定工作,并对外公开。
|
3月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乡
|
——
|
|
4
|
试点打造宁静街区
|
选取试点加装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区生态环境局的监控设备联网,绘制街道噪声地图,为噪声污染治理提供决策支持、数据分析。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街乡
|
区文旅集团
|
||
选取试点,开展宁静街区建设,参考相关省市经验,推动符合朝阳区实际情况的建设指标和建设方案制定,实施噪声管控措施,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形成连片的全国宁静街区示范样本。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街乡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公安朝阳分局
区文旅集团
|
||||
5
|
强化施工噪声管控
|
加大夜间施工证明服务指导力度。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绿色施工考核评价办法要求,对各街乡夜间施工扰民投诉数量开展考核。加大违法夜间施工查处力度。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各街乡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委
|
——
|
|
结合施工扬尘管控措施,推广基坑气膜等先进技术,减少施工噪声扰民。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
各街乡
|
区发展改革委
|
|||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组织施工单位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各街乡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组织建设单位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城管执法局
各街乡
|
——
|
|||
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督促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取得证明。
|
年底前
|
各街乡
区城管执法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
|
|||
6
|
实施交通噪声治理
|
按照北京市交通运输专项补助资金、轨道交通噪声治理资金等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实施交通噪声缓解年度治理计划。结合交通噪声重点点位情况,组织开展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公路、道路、城市轨道、铁路噪声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将公路、道路、城市轨道部分纳入区城管委项目库,并组织制定噪声治理方案。
|
年底前
|
区城管委
|
各街乡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公安朝阳分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7
|
实施工业及商业固定设备噪声治理
|
加强监管执法,对重点投诉案件进行督办,并加强技术指导。设立专项治理资金,联合属地,通过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实施减振降噪工程措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等方式,积极开展商业固定设备噪声治理工作。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乡
|
——
|
||
8
|
实施公共场所文体娱乐活动噪声治理
|
推动公共场所管理者设立文明公约。设立专项资金,试点安装公共场所噪声在线监测设备,推广噪声监测显示屏、无线耳机、定向音箱等降噪新技术。对重点公园试点建设能够集中控制音量的共用音响器材;对存在噪声投诉的教育机构,试点安装定向音箱。
|
年底前
|
公安朝阳分局
各街乡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教委
|
区精神文明办
区体育局
|
|
加大执法力度。对在经营活动中采取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持续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行为,在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娱乐健身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行为,对造成室内装修噪声污染的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管。
|
年底前
|
公安朝阳分局
|
——
|
——
|
|||
9
|
加强居民住宅区共用设施监管
|
对新建居民住宅区(办理入住手续后设备设施仍在保修期内的)安装共用设施设备设置不合理或未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的行为进行监管。
|
年底前
|
区房管局
|
——
|
——
|
|
对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区(办理入住手续后设备设施已超过保修期的)共用设施设备,专业运营单位未进行维护管理,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管。
|
年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区房管局
|
——
|
——
|
|||
10
|
加强市控站点管理
|
对于已建设投运的市控噪声自动监测设备,要强化运维保障,点位周边减少施工、风机、车辆等影响,避免人为干扰,确保数据准确、及时、高效传输,为本区整体声环境质量评估提供数据支持。
|
年底前
|
相关街乡
|
区生态环境局
|
||
11
|
聘请专家团队推动解决噪声治理难题
|
从群众投诉和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噪声类案件中,选取典型噪声污染治理难题,聘请专家团队进行现场调研和评估,拟定噪声治理方案。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乡
|
——
|
||
12
|
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段,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
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以考点周边区域为重点,引导各相关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噪声违法行为。
|
中、高考期间
|
区教委
各街乡
|
区生态环境局
公安朝阳分局
区城管委
区城管执法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
13
|
加强群众诉求办理,推动接诉即办水平提升
|
针对信访和接诉即办工作中的噪声投诉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会商会办制度,加强案件派发和受理的精准度和专业度。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制度,通过源头管控、共商共治等方式加强诉求办理,群众的满意率和案件的解决率进一步提升。
|
年底前
|
区城管指挥中心
区信访办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乡
|
——
|
|
14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做好噪声防治整改措施落实。全面落实中央、北京市生态环保督察转办的噪声污染类案件整改治理工作。压实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全力解决一批噪声扰民问题。对于交通噪声等解决周期长、办理难度大的整改措施,要盯住不放,确保整改到位。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公安朝阳分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城管执法局
相关街乡
|
——
|
|
四、保障措施
|
|||||||
15
|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
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培训,加强专业技术和人才储备,提高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能力。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16
|
加强资金支持
|
加强项目储备与资金使用管理,并结合我区实际,相应加大区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向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好或月度点评排名靠前、污染防治任务重的街乡予以倾斜。
|
年底前
|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乡
|
——
|
|
17
|
强化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声环境质量状况。依法公开噪声污染投诉、举报、咨询相关情况。定期将工业企业、施工企业等噪声处罚信息共享到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用于信用评价。按照国家及北京市要求,将区内噪声国控站监测数据纳入全市公开范围。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乡
|
——
|
|
18
|
加大宣传力度
|
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科普知识,推动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学校,增强公众的噪声防治意识,强化文明行为的习惯养成。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噪声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大噪声治理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共同维护全社会的和谐安宁。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公安朝阳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区融媒体中心
|
——
|